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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法律硕士(非法学)真题 法律基础 总分:150分  合格分数线:90 分  已有3人作答
认真答题,仔细阅卷,祝您考试顺利~!
  • 案例分析题 0/4  (共50.00分)
  • 单选题 0/40 (共40.00分)
  • 多选题 0/10 (共20.00分)
  • 简答题 0/6 (共40.00分)
1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93条规定:“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,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,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。”

请分析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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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33条规定: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”

请分析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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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
某县扶贫办副主任甲,利用职务将一项造价20万的扶贫工程定价40万,对外招标。甲冒用A公司的营业执照、安全许可证等证明材料,参与该项目招标,又通过职权运作使“A公司”中标。之后,甲以“A公司”的名义将工程交给村民乙承建,并在工程完工验收后,利用职权将40万元工程款存到自己的银行账户,再向乙支付了20万元。

此后,乙承建并完成该县另一项扶贫工程。但因工程迟迟得不到验收,乙无法得到50万元的工程余款。乙找到负责验收的甲,甲要乙“意思一下”。乙遂送3万元现金给甲。甲随即对该项目予以验收,乙顺利拿到工程余款。

乙的朋友丙得知乙送钱给甲的事情后,打电话给甲,要甲给其“保密费”10万元,否则向检察院举报。甲担心事情闹大,不得已给了丙10万元。

请根据上述材料,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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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
甲因出国工作,将自己的宠物犬寄养在朋友乙家。2015年5月2日,乙擅自决定将该犬卖给同事丙,乙、丙二人约定:宠物犬价格为5万元,2015年8月30日双方同时交付。

丙为按时向乙付款,于2015年8月20日向丁借款3万元,以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,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。2015年8月23日甲提前回国,从乙处取回宠物犬。2015年8月31日丙以乙不能履行为由通知乙解除合同。

请根据上述材料,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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